浙江围绕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开展教育现代化县(市、区)督导评估,并把“优先发展、育人为本、促进公平、提高质量、改革创新”作为督导评估标准的5项一级指标,下设12项二级指标、42项三级指标,涵盖了教育外延和内涵发展的主要内容。
近日,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第九批申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县(市、区)进行了督导评估。
经专家组评估认定
11个县(市、区)
达到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标准
台州市黄岩区名列其中!
近年来,黄岩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,持续加大教育投入,扎实推进教育改革,不断优化教育管理。在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创建过程中,加强组织领导,注重规划引领,完善体制机制,在教育“大投入、大建设、大发展”战略指导下,落实教育主体责任。坚持强化保障,重点关注经费、资源、教师等要素,用“小财政”办好“大教育”,夯实教育发展基础。 根据创建要求,黄岩将继续加大教育投入,统筹谋划高水平教育现代化。同时,根据专家组的督导评估意见,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,促进各类教育协调优质发展。